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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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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審
初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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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時間
民國 97 年 6 月 9 日 至 6 月 25 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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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方式
書面匿名審查:『碩士論文組』寄給評審委員的論文只有編號或代號,不會出現參賽者
或指導教授之姓名,學校、系所名稱亦比照辦理。
依本論文獎所列八大類別分別籌組數個評審小組,每場次由 3 位委員( 2 位學術界、
1 位產業界人士)審查 10 至 12 篇論文,並選出 1 至 2 篇較佳者進行決審。
為求活動之公平與公正性,場次分配原則為參賽者與評審委員不同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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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查標準
20%
論文架構(概念架構、組織邏輯、文獻資料、文字表達…)。
25%
研究設計(理論概念、模式推導、資料蒐集方法…)。
25%
論文創新程度(主題創新性、具有獨到見解的申論…)。
30%
論文對管理實務及學術上的具體貢獻(對管理涵意的深度探討與文獻關聯性、學術貢獻度…)。